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公司沒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屬于違法行為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的工資?!币虼?,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資。
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按實際工資標準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合同簽的工資不是實際工資怎么辦?是按照低于實際工資簽的合同?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你好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在我們求職的過程中會經常的遇到合同中所約定的工資與我們實際發(fā)放工資不相符的情況,這種情況發(fā)生的背景一般是企業(yè)想要規(guī)避一些法律上的用工風險,比如說加班費、補助等等,在發(fā)生勞動爭議案件時,妄圖以合同簽訂的工資為標準進行協(xié)商解決。然而這種行為在勞動法等相關法律中是不受支持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guī)定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了,用人單位應該如實的告知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場地、辦公環(huán)境、職業(yè)危害、勞動報酬等等。這就意味著用人單位應將這些信息如實的反饋至勞動合同內容之中,形成雙方彼此的約定。
所以在我們遇到勞動合同中所簽訂的工資數額與自己實際發(fā)放工資數額不一致的情況時,也不必要驚慌。第一條我們應該做的就是與用人單位進行協(xié)商,將勞動合同中的工資數改成實際發(fā)放的工資數額。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的話,那我們就按照公司規(guī)定的數額進行填寫,但是可以在日常的工作中,保留工資相關發(fā)放的憑證,比如說銀行流水、工資條等等。
防人之心不可無,保留上述證據之后,如果在今后發(fā)生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了勞動爭議案件,我們可以將相關的證據提供給仲裁庭或者是法院,來證明我們的實際工資數額是多少,而不是勞動合同中所寫的數額,這樣仲裁庭或者法院就會認可我們實際發(fā)放的工資數,而不是堅持認定以勞動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數額為衡量標準。
所以如果你覺得現在的工作不錯的話,是可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來填寫勞動合同的,但是一定要做好相關的證據留存準備工作,是為了以防萬一,也是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合同工資與實際不符,合同有效嗎合同與實際不符是違法的。
首先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勞動者與所在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如無特殊情況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合同寫的工資應與約定的工資一致。因為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前,即在勞動者進行面試時,雙方就工資問題是經過協(xié)商的,并且是經協(xié)商取得一致才確定建立勞動關系。所以,即使要簽勞動合同,也必須跟約定的工資一致。
其次,如果簽訂勞動合同時,發(fā)現寫的工資跟約定的不一致,雙方對工資條款未提出異議的,并且簽字確認的,那么合同有效,受法律保護的。之后,雙方若是因為工資不一致產生糾紛的,將以勞動合同寫的工資條款為準。
最后,員工簽訂合同時,發(fā)現勞動合同寫的工資跟約定的工資不一致,要及時提出異議,否則簽訂后將產生效力。因為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就工資問題做的約定,雙方協(xié)商一致有效,但是隨后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又寫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了與約定不一致的工資,其實就是對工資條款做了新約定,一旦雙方就此協(xié)商一致,并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確認,那么可以推翻先前的約定,即工資以勞動合同的約定為準。
如果公司不按照實際工資簽合同 你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并未提出對于工資的異議,那么是有效的。如果你已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提出異議,雙方進行協(xié)商,如寫的工資仍與約定的工資不一致,那么就是協(xié)商不成,未達成合意。你就可以去找另一份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