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法律分析】:首先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取保候審是針對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你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跟刑事案件本身沒有太大的關聯(lián);其次,能夠被取保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案情清楚,但是罪比較輕微(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會逃跑);另一種,是案件存疑,暫時無法對其批準逮;最后,因此取保候審不批捕,并不意味著不會被判刑。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yè)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退贓后被取保候審還會判刑嗎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不是刑罰處罰。關鍵要看取保候審期滿后,法院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罪重還是罪輕,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判決。
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這與判不判刑沒關系。
如果法院審理查明未犯罪,當然不會判刑。
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的會被判緩刑。
因此,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最終查實清楚是有犯罪事實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過一般能取保也說明案情不是很嚴重,量刑在三年以下還有可能判緩刑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取保候審大部分的結局是什么?最佳經(jīng)驗
本文由作者推薦
01
取保候審期間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判決生效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的,按判決內(nèi)容執(zhí)行。如判決不負刑事責任或者管制的,應當依法解除取保候審措施,變更為管制刑罰的執(zhí)行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如果判決拘役、有期徒刑的,應當依法收監(jiān)執(zhí)行。
取保候審也就是保釋,保釋的結局需要根據(jù)不同的案件情況來決定,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或者大概的說法。取保候審期間,判決生效的,按判決內(nèi)容執(zhí)行。如判決不負刑事責任或者管制回的,應當依法解除答取保候審措施,變更為管制刑罰的執(zhí)行;如果判決拘役、有期徒刑的,應當依法收監(jiān)執(zhí)行。
擴展資料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
取保候審的執(zhí)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zhí)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guī)定。
未經(jīng)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這是對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活動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必須經(jīng)過負責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批準。負責執(zhí)行的機關在批準被取保候審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shù)玫經(jīng)Q定取保候審機關的同意。
取保候審大部分的結局是什么會有兩種結果:一種是提起公訴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另一種是繼續(xù)偵查。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96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xiàn)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shù)?,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边@一規(guī)定即意味著,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jīng)采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權力。我們認為,這是適應案件的不同進展情況而作出的變通規(guī)定。應當說,這一規(guī)定是比較合適的。取保候審撤銷或者變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
(3)發(fā)現(xiàn)采取取保候審決定不當?shù)摹?/p>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審結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或者宣告緩刑以及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fā)生法律效力的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期間,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進行司法鑒定而尚未審結的案件,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審的被保證人或者說是保證對象,既然保證對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義,當然也應當予以撤銷。
(11)保證人死亡、重傷或者出現(xiàn)其他喪失保證能力情形的。保證人是取保候審的義務主體,保證人資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證能力為前提條件,如果沒有或者喪失了保證能力,保證義務的履行就成為事實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審也就隨之應當予以變更。
(12)公安機關提請逮捕以后,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案件需要復議、復核的,或者移送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取保候審并不代表著案件已經(jīng)結束,一般在被取保了之后,執(zhí)法人員還會繼續(xù)地進行調查,只要證據(jù)齊全就會提起公訴,如果證據(jù)不齊全的話,那么還會繼續(xù)的進行偵查,但前提是不能超過取保的最長期限,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jù)的。
派出所取保候審大部分的結局1、取保候審一般是什么結局需要根據(jù)不同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的案件來進行不同的判斷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有可能會被判處有期徒刑,也有可能被無罪釋放2、取保候審的后果就是可以照常過上之前的生活3、取保候審,顧名思義,獲取保證,等候審判。取保候審之后,基本就是等待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了。
《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三條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嚴禁以取保候審變相放縱犯罪。
第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得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第十條 被取保候審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依法應當沒收保證金的,由縣級以上執(zhí)行機關作出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的決定,并通知決定機關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同時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意見,連同有關材料一并送交決定機關。
第十一條 決定機關發(fā)現(xiàn)被取保候審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認為依法應當沒收保證金的,應當提出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的書面意見,連同有關材料一并送交縣級以上執(zhí)行機關。縣級以上執(zhí)行機關應當根據(jù)決定機關的意見,及時作出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并通知決定機關。
被檢察院取保候審大部分的結局被檢察院取保候審大概率是要被判刑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的。目前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就只有兩種情況是不會判刑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的。第一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本來就是沒有觸犯刑法;第二退贓后被取保候審大部分結局 ,因為證據(jù)存在瑕疵,不能充分證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實,因而不能判刑。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