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1、 估定財產貶值,以實用價值為基礎,結合市場銷售、拍賣情況盡可能的全面考慮
2、 按等級、體積、面積、長度和主要成分等計價的財產,根據測試和化驗結果及使用效能降低的比列,結合使用和銷售的影響綜合考慮
3、 生產設備與大宗原料的損失,主要根據使用效能降低、使用壽命縮短和用途的局限性上所受影響來確定貶值率,銷售影響只作次要因素考慮
4、 對以完全喪失原定實用價值,但尚能改作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他用的受損財產的貶值,可根據加工整理條件和銷售使用情況,按最佳用途和價格,固定適當的剩余價值
5、 a.殘余價值不足20%,且必須經加工整理后才能變賣,所付費用接近剩余價值者b.機電核心部件損壞,不能修復或不值得修復c.食品、藥品受損或污染后,經鑒定有害且不能改作它用者 可作為推定全損
6、 房屋建筑的估損a.要了解建造成本,避免夸大建造范圍和費用b已恢復受損前原裝為準則(折舊)
7、 核實因防止損失擴大采取必要的施救措施支付的合理費用
8、 核實清理現場、整理財產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協(xié)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請問在民事訴訟中,伸請法院委托專業(yè)機構對財產損失進行評估鑒定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在民事訴訟中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申請法院委托專業(yè)機構對財產損失進行評估鑒定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中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的各項規(guī)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法律分析
如果認為鑒定本身有問題,可以申請重新鑒定,也可能會會涉及到折舊的問題。所以,法律上應該是以鑒定結論為準。民事訴訟中,如果不是新的東西,實際損失和鑒定結論損失應該是一致的,擬鑒定事項所涉鑒定技術和方法爭議較大的,應當先對其鑒定技術和方法的科學可靠性進行審查。所涉鑒定技術和方法沒有科學可靠性的,不予委托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若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認為待證事實需通過鑒定意見證明的,會向當事人釋明并指定提出鑒定申請的期間,此時,當事人應當在法院指定期間申請鑒定。審查再審申請期間,再審申請人申請法院委托鑒定、勘驗的,法院不予準許。但如果當事人在原審中依法申請鑒定,原審法院應當準許而未予準許,且未經鑒定可能影響案件基本事實認定的,說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中規(guī)定審查處理。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間內提出,并預交鑒定費用。逾期不提出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的,視為放棄申請。對需要鑒定的待證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間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待證事實無法查明的,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xié)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七十七條 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
第七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或者專業(yè)問題提出意見。
財產損害侵權損失的認定是怎樣的?一、財產損害侵權損失的認定是怎樣的? 直接財產損失。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是指因 交通事故 而導致的財產利益的損失。通常包括車輛、物品及其他有關設施的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和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yè)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其中的設施一般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 間接財產損失。所謂“間接損失”,就是可得利益的喪失,即應當得到的利益因受 侵權行為 的侵害而沒有得到,包括 人身損害 造成的間接損失和財物損害造成的間接損失。道路交通賠償案件實踐中經常碰到的幾個常見賠償請求項目有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停運損失、受損物品必將獲得的利益等。 二、其他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 侵權責任法 》 第四條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 侵權責任 。 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四條第二款亦對民事賠償優(yōu)先原則作出了專門規(guī)定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边@是我國法律首次對民事賠償優(yōu)先原則的全面確立。 在此之前,已經有一些特別法和單行 法規(guī) 定了特定領域的民事賠償優(yōu)先原則,這些法律基本確立了在公司證券和產品食品消費等領域的民事賠償優(yōu)先原則。雖然這些規(guī)定的適用領域均很有限,但應當看到,這些規(guī)定對于矯正傳統(tǒng)的“以罰代賠”、“以刑代賠”的傳統(tǒng)觀念具有重要意義,并且正是這些規(guī)定一步步推動了我國立法中民事賠償優(yōu)先原則的全面確立。 侵權責任法在總結這些規(guī)定之經驗的基礎上確立了全面的民事賠償優(yōu)先原則。這一規(guī)定不僅涵蓋了上述特別規(guī)定列舉的所有領域,適用于一切情形下的侵權責任與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聚合,而且在責任的類型方面也用高度概括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替代了之前規(guī)定中的罰款和 罰金 ,適用范圍更為寬泛。 民事賠償優(yōu)先原則體現的是“私權優(yōu)先”理念。之所以需要確立這一原則,主要有如下兩點理由: 一是從法律責任設立的目的來看,罰款和罰金等制度設置的目的,主要不在于保證國庫收入,而在于通過金錢懲罰的方式遏制違法行為;而民事賠償責任設置的首要目的則在于救濟受害人,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發(fā)揮了對加害人予以金錢懲罰的功能。 在這幾種責任無法同時完全實現時,如果以犧牲民事賠償責任的方式優(yōu)先保障罰款和罰金等行政和刑事責任,雖然起到了遏制違法行為的效果,但使得 民事責任 救濟受害人的目的完全落空。相反,如果實行民事賠償責任優(yōu)先,則對受害人的救濟更有保障,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發(fā)揮了通過金錢懲罰遏制違法行為的功能,其法律適用效果顯然是優(yōu)于前者的。 民事方面的賠償也是有著相應的計算依據的,如果是涉及到財產方面的損失賠償的話,是按照財產損失進行的,財產損失認定,包括兩個方面,也就是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間接損失的認定,可能會發(fā)生一定的糾紛,因為畢竟沒有具體的,認定標準。
在民事訴訟中要求對損壞程度進行評估怎樣向法院申請在民事訴訟中要求對損壞程度進行評估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的話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可以對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由法院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的鑒定部門或者是其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他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的鑒定機構,對自己所提的訴求進行評估。
關于因民事糾紛中造成損害財物的問題“民事糾紛中造成損害財物”是一個過于模糊的描述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區(qū)分情況進行討論:
①從民事上的侵權法律關系來看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損害財物的賠償額是根據過錯判定的,一般情況下是造成損害方承擔;
②從行政上的治安管理處罰來看,如果損害財物的,一般要收到行政處罰,但是如果雙方達成調解的可以免除;
③刑事上,只有特別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法律分析
對上述描述細化:
①民事上,通常情況下,民事糾紛中的侵權關系采取過錯原則,因此,如果雙方對損害都有過錯的,可以采取過錯相抵原則,減輕損害者的侵權責任,但依然需要需要根據財產損失時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②行政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對于比較常見的民事糾紛導致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如果情節(jié)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調解書具有使雙方免于處罰的行政上的參考效力和一定程度上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這也使①中的侵權之債轉化為合同約定之債;
③刑事上,只有達到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他嚴重情節(jié)”情況,才可以立案調查,一般都要求達到五千以上,另外,即使立案的,一般也會進行刑事調解,作不起訴處理,因此極少情況下會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fā)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xù)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guī)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guī)定。本條規(guī)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怎么評估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評估由各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有資質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的機構進行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的民事糾紛財產損失怎樣評估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條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