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情鑒定必須在案發(fā)地做嗎
發(fā)生打架斗毆、故意傷害案件傷情鑒定必須在案發(fā)地做嗎 ,被害人報案傷情鑒定必須在案發(fā)地做嗎 ,由犯罪行為地傷情鑒定必須在案發(fā)地做嗎 的派出所立案偵查傷情鑒定必須在案發(fā)地做嗎 ,向被害人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見:《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guī)定》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nèi)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第十九條 根據(jù)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y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托之時起24小時內(nèi)提出鑒定意見,并在3日內(nèi)出具鑒定文書。
工傷 傷殘鑒定必須在事發(fā)本地嗎 外地可以嗎是的。工傷鑒定應該在工傷事故放生地的傷殘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情鑒定必須在案發(fā)地做嗎 ,屬于勞動都和社會保障部門的下屬單位。而申請工傷認定一般在事故發(fā)生地,也就是合同履行地進行申請工傷認定,但也可以到單位所在地申請。當然傷情鑒定必須在案發(fā)地做嗎 你可以權衡哪個地方的待遇高就選擇那個地方。
傷情鑒定在什么地方做傷情鑒定一般在哪里做
傷殘鑒定一般由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工傷的傷殘鑒定一般去當?shù)厣绫2块T的工傷鑒定中心,而其他情況的可以去當?shù)氐乃痉ㄨb定中心做傷殘鑒定。
一、傷情鑒定的定義
所謂傷情鑒定,是指確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程度的過程。
如果經(jīng)鑒定達到輕傷,則應當由偵查機關立案,檢察機關進行公訴。
二、鑒定原則
(一)委托原則傷情鑒定必須在案發(fā)地做嗎 :屬地為主、由下到上、逐級委托。
鑒定人提出獨立的鑒定意見。
補充鑒定由原鑒定人進行。
重新鑒定,公安機關應當另行指派或者聘請鑒定人。
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項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
當事人是否申請重新鑒定,不影響案件的正常辦理。
三、需要進行鑒定的情形
人身傷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進行傷情鑒定:
(一)受傷程度較重,可能構成輕傷以上傷害程度的傷情鑒定必須在案發(fā)地做嗎 ;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傷情鑒定的;
(三)違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對傷害程度有爭議的。
四、鑒定費用
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承擔,但當事人自行鑒定的除外。
一般來說,做傷情鑒定的處理都是由案件主辦方所指定的單位進行傷情鑒定的,只有指定的單位認定當事人被傷害,才能出相關的傷情鑒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