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按N+1賠償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合同到期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公司不續(xù)簽,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某些情況下要求續(xù)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xù)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xù)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單位不予勞動者進行續(xù)簽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需要根據(jù)勞動者的工作年限進行支付賠償金,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的可以不進行支付賠償金,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勞動者的還需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待通知金,也就是說代通知金和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同時享有。經濟補償?shù)慕痤~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需要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話是需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的,并且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有些特殊情況也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是需要在法律規(guī)定的一個月之前告知用人單位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2n+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2n+1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2n+1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我們簽訂合同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的作用就是在公司侵犯我們合法權益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的時候,用來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那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2n+1是什么?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2n+11
一、你可以拒絕該公司的要求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如果該公司強行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法》87條;二、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jù)復印件和證據(jù)清單2份;部分地區(qū)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然后給雙方舉證期;之后開庭審理,并且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3、可以不請當?shù)芈蓭煷?,自己親自處理;
4、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入職在用人單位正式用工一年都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的,視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署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沒有期限限制的長期性勞動關系。
2n+1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和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而需支付的一個月工資。
2n+1中的1是指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或者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2n是指用人單位違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則需支付賠償金,即兩倍的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工資基數(shù)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工作年限和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應發(fā)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金,計算出的經濟補償金*2就是賠償金,也就是2n。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2n+12
2N+1,2(N+1)是不存在法律依據(jù)的,提出這樣的要求,往往是勞動者對法律的誤讀或受到一些似懂非懂的"專業(yè)人士"誤導所致。
結合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N實際為工作年限的代稱,正常情況下的經濟補償為N。僅有三種法定情形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為N+1。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為2N。N、N+1、2N分別適用不同情形,不能兼得。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于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shù)?,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guī)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guī)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jù)《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guī)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guī)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并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guī)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2n+13
勞動合同什么情況下賠償2n+1
一、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并且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是2n+1。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四、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
根據(jù)這個協(xié)議,勞動者加入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事業(yè)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guī)則和其他規(guī)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shù)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jù)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公司無故與我解除勞動合同,說賠N+2,我要求2N+1,公司就是不同意,協(xié)商不成。我的要求合理嗎?合理。用人單位違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應該支付勞動者2n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也就是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的賠償金。所謂的+1,是指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與勞動者勞動合同時,需要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法律分析
2N是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一種懲罰性規(guī)定。當用人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行為被確認是違法的時候,需要向勞動者支付正常經濟補償金的兩倍,也就是2N。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而需要多支付的一個月工資,也就是“+1”。被稱為“代通知金”,是用錢來代替通知的意思。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用人單位首先提出解除協(xié)議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本項經濟補償范圍有所縮小。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補償。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考慮到有的情況下,勞動者主動跳槽,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此時勞動者一般不會失業(yè),或者對失業(yè)早有準備,如果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不太合理,因此對協(xié)商解除情形下,給予經濟補償?shù)臈l件作了一定限制。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什么情況解除勞動合同賠償2N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并且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的情況下是2n+1。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強制解除勞動合同2n ;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