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法律分析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5.1一級
5.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jīng)損傷
1)持續(xù)性植物生存狀態(tài);
2)精神障礙或者極重度智能減退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癱(肌力3級以下)或者三肢癱(肌力2級以下);
4)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礙與重度排尿功能障礙。
5.1.2頸部及胸部損傷
1)心功能不全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心功能級;
2)嚴重器質(zhì)性心律失常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心功能級;
3)心臟移植術后,心功能級;
4)心肺聯(lián)合移植術后;
5)肺移植術后呼吸困難(極重度)。
5.1.3腹部損傷
1)原位肝移植術后肝衰竭晚期;
2)雙腎切除術后或者孤腎切除術后,需透析治療維持生命;腎移植術后腎衰竭。
5.1.4脊柱、骨盆及四肢損傷
1)三肢缺失(上肢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膝關節(jié)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膝關節(jié)以上),第三肢各大關節(jié)功能喪失均達75%;
3)二肢缺失(上肢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膝關節(jié)以上),第三肢任二大關節(jié)均強直固定或者功能喪失均達90%。
法律依據(jù)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nèi)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jù)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2019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傷殘等級
4.1Ⅰ級傷殘
4.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jīng)損傷致:
a)植物狀態(tài);
b)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頭面部損傷致:
a)雙側眼球缺失;
b)一側眼球缺失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4.1.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1.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4.1.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b)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zhì)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體損傷致:
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
b)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d)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e)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f)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1.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4.2Ⅱ級傷殘
4.2.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jīng)損傷致:
a)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b)完全性失語;
c)雙眼盲目5級;
d)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e)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4.2.2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c)雙眼盲目5級;
d)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e)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礙。
4.2.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4.2.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礙;
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明顯器質(zhì)性心律失常。
4.2.6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4.2.7肢體損傷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c)二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4.2.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8%以上。
4.3Ⅲ級傷殘
4.3.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jīng)損傷致:
a)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jīng)常有人監(jiān)護;
b)嚴重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控制,大發(fā)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fā)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發(fā)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fā)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c)雙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d)嚴重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diào);
e)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f)偏癱或截癱(肌力3級以下);
g)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3.2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2級;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3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3級以上,另一眼盲目4級以上;
c)雙眼盲目4級以上;
d)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于5°);
e)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24枚以上;
f)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g)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4.3.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4.3.4頸部損傷致:
a)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b)嚴重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3.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粘連或胸廓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器質(zhì)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級伴明顯器質(zhì)性心律失常。
4.3.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礙;
b)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或雙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4.3.7盆部損傷致:
a)女性雙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b)大便和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4.3.8會陰部損傷致雙側睪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4.3.9肢體損傷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d)一肢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喪失功能50%以上。
4.3.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4.4Ⅳ級傷殘
4.4.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jīng)損傷致:
a)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嚴重運動性失語或嚴重感覺性失語;
c)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4級以下);
d)偏癱或截癱(肌力4級以下);
e)陰莖勃起功能完全喪失。
4.4.2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1級;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2級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級以上;
c)雙眼盲目3級以上;
d)雙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于10°);
e)雙耳極度聽覺障礙;
f)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h)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4.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影響呼吸功能。
4.4.4頸部損傷致:
a)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b)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4.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影響呼吸功能;
b)明顯器質(zhì)性心律失常。
4.4.6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4.4.7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體完全缺失或嚴重畸形。
4.4.8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閉鎖。
4.4.9肢體損傷致雙手完全缺失或喪失功能。
4.4.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2%以上。
4.5Ⅴ級傷殘
4.5.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jīng)損傷致:
a)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明顯受限,需要指導;
b)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fā)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fā)作平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傷殘等級
4.1Ⅰ級傷殘
4.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jīng)損傷致:
a)植物狀態(tài);
b)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頭面部損傷致:
a)雙側眼球缺失;
b)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4.1.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1.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4.1.5胸部損傷致:
a)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b)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zhì)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損傷致:
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體損傷致:
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
b)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膝關節(jié)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c)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d)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e)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jié)以上,下肢在踝關節(jié)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f)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1.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4.2Ⅱ級傷殘
4.2.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jīng)損傷致:
a)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b)完全性失語;
c)雙眼盲目5級;
d)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e)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4.2.2頭面部損傷致:
a)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c)雙眼盲目5級;
d)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e)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礙。
4.2.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4.2.5
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是怎么定的?各類 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1.《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準》(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發(fā)布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1997年1月1日實施); 2.《人體 輕傷鑒定標準 (試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發(fā)布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1990年7月1日起實施); 3.《人體重傷鑒定標準》(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發(fā)布,1990年7月1日實施); 4.《道路 交通事故受傷 人員傷殘評定》(公安部發(fā)布,2002年12月1日實施); 5.《分級標準(試行)》(2002年7月31日衛(wèi)生部發(fā)布,2002年9月1日實施); 6.《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國家標準 GB/T 15499-1995);
人身損害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如下:4.1Ⅰ級傷殘
4.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jīng)損傷致:a)植物狀態(tài)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b)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2頭面部損傷致:a)雙側眼球缺失;b)一側眼球缺失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工地工傷傷殘鑒定標準如下:1、Ⅰ級傷殘劃分依據(jù)為:①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②意識消失;③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④社會交往完全喪失。2、Ⅱ級傷殘劃分依據(jù)為:①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②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③不能工作;④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yè)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傷殘等級鑒定標準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的傷殘鑒定標準主要有《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fā)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fā)癥或者后遺癥為依據(jù),全面分析,綜合鑒定。
【法律依據(jù)】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4.1.1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fā)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fā)癥或者后遺癥為依據(jù),全面分析,綜合鑒定。
4.1.2對于以原發(fā)性損傷及其并發(fā)癥作為鑒定依據(jù)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損傷的后果為輔,綜合鑒定。
4.1.3對于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為鑒定依據(jù)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的后果為主,損傷當時傷情為輔,綜合鑒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yè)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人身傷殘評定標準是怎么樣的人身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有:一級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級傷殘:社交困難,不能獨立工作,需要隨時有人照看;三級傷殘:社交困難,生活不能完全獨立,需要有人照看;四級傷殘:社交受限,活動、工作范圍受限制;五級傷殘: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六級傷殘:活動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七級傷殘:暫時活動不受限制,但長期活動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時間大量減少;
八級傷殘:工作連續(xù)性不強,社交受限制、活動能力部分受限;九級傷殘: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十級傷殘: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法律依據(jù)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分則 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最新人身損害傷殘鑒定標準 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